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孙惠民答记者问: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
大
-
中
-
小
记者: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职责,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请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如何坚持党的领导,不断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发展?
孙惠民: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核心要求,是重大原则问题,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决不能有丝毫动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做到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始终坚定理想信念,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围绕自治区党委工作大局安排部署人大工作,确保将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穿于人大工作方方面面。三是始终坚持和不断完善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四是始终主动争取党委对人大工作的支持,为人大履职提供有力保障。
记者: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快建设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作为立法机关,在推进法治内蒙古建设进程中取得了哪些成效?如何从立法上落实这一重大举措?
孙惠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二次全委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加快建设法治内蒙古作出安排。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处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第一线,承担着重要的地方立法任务。近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着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健全法规草案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深入开展法规出台前评估和立法后评估工作,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立法工作取得重要进展。5年来,常委会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制定、修改、批准、废止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79件,作出关于修改、批准废止法规的决定28件,切实发挥了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明年是自治区“十三五”开局之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四次全委会议精神,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围绕自治区发展大局,研究制定明年立法计划。二是围绕贯彻落实新修改的立法,加强对设区的市的联系与指导,探索建立上下级人大立法工作联系沟通工作机制。三是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决策部署,分解任务,完善制度,加强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四是围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专业素质高的立法工作队伍。
记者:监督权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监督需要把握的原则是什么?近年来监督工作体现了哪些特点?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主要有哪些?
孙惠民: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在监督工作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做到了3个坚持: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人大各项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努力实现党的领导和依法办事的统一;二是坚持务求实效,准确把握职责定位,找准矛盾和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三是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做到寓监督于支持之中,达到推动和促进“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的目的。突出表现在3个方面:一是监督工作更有针对性。比如,对全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对和谐矿区建设情况进行工作评议,对传染病防治法、畜牧法、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调研。二是监督工作更有实效性。为了推动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使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分别对巴彦淖尔市、兴安盟的“十个全覆盖”和定点帮扶工作进行了集体视察,提出建立扶贫投入增长机制等意见建议。重新制定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工作办法》,切实提高了审议意见办理质量和效率。三是监督方式更加多样化。今年以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采取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集体视察、执法调研和跟踪监督等方式进行监督,起到了良好效果。在开展的3次工作评议和2次专题询问中,自治区副主席到会报告工作或表态发言,推动了监督意见有效落实。
记者:办理好代表建议是为广大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途径和手段。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发挥代表作用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在办理代表建议方面主要采取了什么措施?
孙惠民:过去的几年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为代表服务理念,建立和完善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加强了代表之家、代表活动室等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建设,推动各地开展代表述职活动,加强代表培训工作,丰富代表培训内容和方式,调动了代表履职积极性,提高了代表履职能力。
去年以来,人大常委会把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启动了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重点建议、代表约见承办单位负责人、自治区副主席批办重点建议等工作程序,修改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加强了代表建议的日常督办和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办理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共提出建议449件,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并依法答复,办复率100%,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表示满意。这些建议涉及到自治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等方方面面,为推进自治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