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尼特右旗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列》)于2012年11月29日颁布,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地方法规建设的重大成就,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法制宣传教育是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和依法治旗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旗认真贯彻执行《条例》,以“六五”普法为主线,围绕中心和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现将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狠抓落实,加强《条例》贯彻宣传
高度重视《条例》实施,把贯彻《条例》作为建设“法治西苏”的基础性工作和深化城乡统筹的重要保障,切实加强组织保障、经费保障,强化考核和宣传造势,建立了领导有力、责任明确、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条例》的全面贯彻执行。
二、统一思想、创新理念,促进法制宣传教育的开展
(一)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拓展了普法新领域,以宣传《宪法》为核心,发挥现代通讯设施的作用,普法办会同旗移动公司利用手机短信每年以120条的短信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扩大了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使法制宣传教育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了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向牧区深入,活跃基层普法工作,与“草原110”结对普法,全旗60名“草原110”联防队员成为苏木嘎查法制宣传员,协助基层司法所对广大牧民进行法律宣传,协助人民调解员及时排调各类矛盾纠纷,极大的调动了联防队员工作积极性,提高了牧民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根据中小学普法教育的实际,在综合高中、一校、三校成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在全旗各学校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并且制定了《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实施意见》。利用各种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让学生自己真心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的实践者。
(二)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
以“12.4”法律宣传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24”世界气象日、“6.5”世界环境日、“6.26”国际禁毒日等活动为契机,围绕宣传主题,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在全旗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负责”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了遵守法律、崇高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一是结合“法律进社区”活动,旗法律援助中心、苏木(镇)、司法所以座谈会、法制讲座、以案说法等方式,突出宣传讲解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法律规范。二是结合“法律进学校”活动,以解说典型案例、开办法制图板览等形式深入学校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切实增强了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趣味性和实效性。三是与旗广播电视局联合,精心制作法治新闻,以案说法节目,营造社会崇尚法制的良好氛围。
近年以来,共编印普法宣传手册20000余册、宣传单3万张、制作大型普法宣传栏120个、出动宣传车60多次、宣传人员2千余人次,发送普发短信6000条。刊登普法宣传报道8篇。
三、“六五”普法期间法制宣传取得的成果
近年来,我旗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围绕中心抓普法,围绕大局抓普法,一是坚持将维护社会稳定为发展的第一要务,以普法依法治理为主线,树立用办实事来推进“法律六进”的理念。二是树立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普法理念,把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培养良好法制观念作为“法律六进”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吸引力,提高实效性,既注重法律知识的宣传,更注重法治精神和法制文化的培训。三是以制度建设和基础工作为核心,加强配合,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面。为实现“法律六进”工作的顺利开展,旗委、政府召开会议,部署“法律六进”工作。旗普法办制定下发了《苏尼特右旗“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四是确定试点单位,以点带面,按照方案,根据不同单位的性质,确定了25个试点单位,充分发挥了以点带面、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做到了“法律六进”活动向纵深发展,把法律知识进到机关、嘎查、社区、学校、企业、单位,逐步形成了“多元化、专业化、效益化”的工作格局。
(一)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
在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中,把普及法律常识与提高法律素质紧密结合,重点抓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主要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教育广大干部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全体公务员的《宪法》和法律意识。同时,继续坚持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考试考核等有效制度,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全过程,把法律知识培训列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每年中心组学法不少于12次,并且为中心组编印了《学习汇编》。增加法律知识在公务员培训学习中所占的比重,采用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方式进行学习。坚持把法律知识的学习纳入日常学习计划,机关建立法制学习园地,保证完成规定的学时任务。近年以来,共举办了4期公务员行政执法培训班、8期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培训班、5期普法骨干培训班、5期法制副校长培训班。每年组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了普法考试。
(二)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在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中,由律师、法律工作者、司法工作人员为社区居民讲解《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法通则》、《物权法》、《交通安全法》等法律知识,不断提高社区居民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2007年在电力社区、赛北社区举行了二次大型“法律进社区”活动,共发宣传单600余份,有600多居民参加了活动。针对社区外来人口不断增多的趋势,旗普法办会同期工会、劳动就业局对社区外来人口进行《劳动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知识培训。与此同时,“法律进社区”做到普法工作与社区中心工作相结合。普法工作与维护社区平安稳定相结合,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区为目标,以不断提高居民法律素质和社区依法管理水平为根本,加深法制宣传橱窗、法律图书角等阵地建设,在预防社区违法犯罪、化解民间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宣传法律法规,传播法治文化,促进社区法制建设。
(三)开展“法律进嘎查”活动。
在开展“法律进嘎查”活动中,坚持因时、因人、因地制宜原则,通过“送法下乡”、“法律进嘎查入浩特”和“民主法治示范嘎查”创建活动,强化嘎查普法工作,普法讲师团利用那达慕、两干会深入牧区开展普法宣讲。一方面对普法骨干进行培训,另一方面对广大牧民宣讲《草原法》、《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婚姻法》等与牧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推进牧民普法教育,收到明显成效。
(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
在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中,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的意见》,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以围绕创建“平安学校”为核心,深化法制副校长聘任工作机制和校园法制教育运行机制,建立家庭、学校、社会“三为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坚持法制教育与文化课教育。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法制教育与各种活动相结合,通过举办法制报告会,播放法制教育光盘,张贴挂图的形式,教育广大青少年从小养成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习惯。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我旗由教育局、公安、司法、工商、文化部门每年开展一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活动,清理整顿了学校周边的网吧、娱乐场所和各种违法经营摊点,加大了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政治,优化了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旗司法局专门为青少年编印了《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5000册,放送到各中小学。
(五)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
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宣传对象,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2007年,我旗法律宣讲团深入查化碱矿、工业园区宣讲《公司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并进行了普法考试,受到企业的好评。
(六)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
在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中,以抓制度、抓阵地建设为重点,以创建“法治单位”为目标推进“法律进单位”活动。首先,加深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提高各单位领导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积极引导单位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增强广大职工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其次,加强阵地建设,如:公安局、地税局、等单位利用电子显示屏、网络媒体、信息宣传橱窗等阵地的优势,积极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全旗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打算
经过全旗各部门相关配合和全旗各族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和努力,我旗普法宣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各部门的行政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但也存在着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认识程度不同。我旗大部分单位和部门贯彻较好,但个别单位和部门特别是有的领导干部对《条例》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贯彻执行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二是由于我旗牧区居住分散,对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带来诸多不便,需要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三是经费仍欠缺。由于牧区法制宣传蒙文资源相对匮乏,加之资金欠缺,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参与度、知晓度也有待提高。四是监控不到位。由于常态化的管理机制和测评体系不完善,对《条例》贯彻的过程仍缺乏有效地监督,贯彻落实工作的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我们一是要按照相关规划要求,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创新理念、创新宣传方式和方法,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二是要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等方式鼓励专兼职人员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三是要深入扎实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渗透全民工作当中。四是要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整体推进全旗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公正司法的水平。
苏尼特右旗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