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尼特右旗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1日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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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旗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学习,结合人大机关工作实际制定人大机关学习制度。

  一、组织制度

  1、由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为学习成员,并安排学习负责人一名。

  2、组长的职责是:根据旗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旗人大的实际,确定全年理论学习的重点;审定年度学习计划和每月学习安排,确定每次集中学习的内容和形式、时间;督促检查、指导中心组成员的理论学习,组织理论学习交流活动。

  3、学习负责人专项负责学习的各项服务工作,负责拟定学习计划,提供学习文件和材料,做好学习记录,收集、整理学习档案。

  二、学习要求

  1、学习内容。主要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党的重要会议精神和学习上级重要文件,传达有关会议精神,结合人大工作实际组织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现代经济、科技知识等。

  2、计划安排。党组的学习原则上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组织实施。如旗委有新的安排应及时调整。

  3、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时间为每星期二下午3:00—4:30,自学时间为每星期五下午3:00—5:00。根据学习内容集中学习时可以扩大到全体人大常委会委员,并安排好发言或聘请教员讲课。学习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班子成员每年力争写出1-2篇有决策参考价值的调查报告和理论性探讨文章。

  4、严格学习考勤制度。坚持学习有签到、记录和个人学习笔记。学习时党员一般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组长请假。

  三、其它事项

  1、为了学有成效,每年可组织召开1-2次理论学习交流会,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和学习成果,查找不足之处,研讨改进措施,不断提高中心组理论学习质量和水平。

  2、机关学习计划、学习情况应及时报送旗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