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尼特右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来源:苏尼特右旗人大办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8日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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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苏尼特右旗召开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旗人大常委会主任特木尔主持会议,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树文、布仁德力格尔、唐文生、班剑英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旗委常委、旗政府常务副旗长哈斯巴特尔,旗法院院长孟军及部分旗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宜,旗人大常委会主任特木尔宣布了任免职决定,并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并作了任职表态发言。

会上,听取和审议了全旗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报告、旗人民政府2023年度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旗人民政府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苏尼特右旗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考评办法》(试行)、《苏尼特右旗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激励约束退出办法》(试行)修改说明。审议通过了《苏尼特右旗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规则》《苏尼特右旗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规则》。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重要讲话及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旗人大常委会主任特木尔对新任命人员提出要求:要尽快完成角色转变,主动适应新岗位,恪尽职守,履行职责,依法行政,严律于己,珍惜旗人大常委会代表全旗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期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并在工作中深入抓好学习贯彻落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关怀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旗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提高站位、压实责任,高质量完成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真正把一件件“民生工程”办成“民心工程”,兑现对全旗人民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