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格勒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苏尼特右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4日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根据中共苏尼特右旗委员会《关于提名青格勒同志任职的通知》(苏右党干字〔2016〕2号)精神,2016年8月24日,经旗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青格勒同志为旗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苏尼特右旗人大常委会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