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执法检查的通知
来源:苏尼特右旗人大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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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内蒙古档案条例》等档案法律法规在我旗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加快推进依法治档进程,不断提高全旗档案管理法制化、科学化水平,由旗人大牵头,档案史志局、法制办协助对全旗各行政事业单位及有关部门档案法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 档案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是否做到按制度执行。
(二) 档案收集整理:是否按照自身职能确定归档文件范围和保管期限;是否按照本单位归档文件范围和保管期限表使本单位的档案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
(三) 档案保管:保管条件是否具备,是否达到档案管理“八防”要求,是否有安全隐患,是否存在档案破损、质变、下落不明或泄密现象,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追回;档案人员是否存在渎职行为,致使档案整理不及时而造成损毁、丢失,借出的档案是否能按规定及时、完整的归还。
(四) 档案移交:内设机构是否存在拒不向本单位档案室移交应当立卷归档材料的行为:是否按照要求按时向档案馆移交档案。
二、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并于在10月14日前将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审签的《档案法执法检查自查报告》书面材料及电子版交档案史志局业务指导股。具体抽查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