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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好苏木镇人大基本工作经费的通知

来源:苏尼特右旗人大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6日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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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镇人大:

  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意见》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以每年5万元的标准安排苏木镇人大基本工作经费,苏木镇要严格落实人大基本工作经费,确保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一)工作经费专项用于苏木镇人大工作开展和自身建设,使用范围包括:

  1、苏木镇人大工作的办公设备、办公耗材支出;

  2、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视察、评议和调查研究的各项支出;

  3、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代表培训工作的支出;

  4、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支出;

  5、加强自身建设的支出,如苏木镇“人大代表之家”的建设、嘎查级“人大代表之家”建设等;

  6、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其他工作的支出;

  7、其他与苏木镇人大工作有关的各类活动。

  (二)各苏木镇政府要妥善管理、合理使用人大工作经费,并将每年度人大工作经费的落实与管理、使用情况以及人大工作开展情况一并上报旗人大常委会。